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杭州濱江房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知于2023年5月19日以專人送達、傳真形式發出,會議于2023年5月24日以通訊方式召開,應參加表決董事7人,實際參加表決董事7人。本次會議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會議以通訊表決的方式,審議并表決了以下議案:
一、審議通過《關于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
公司全資控股子公司杭州濱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濱陽公司”)因置換預售監管資金需要,擬向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請開立預售資金保函,保函金額為1.44億元,董事會同意公司按100%比例為濱陽公司本次現金保函業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保證范圍為主債權到期余額的100%(最高本金限額為1.44億元),具體內容以相關擔保文件為準。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詳情請見公司2023-040號公告《關于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濱江房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證券代碼:002244 證券簡稱:濱江集團 公告編號:2023一040
杭州濱江房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風險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總額為1,811,287.93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76.96%。
一、擔保情況概述
(一)基本情況
杭州濱江房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公司董事會同意如下擔保事宜:
公司全資控股子公司杭州濱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濱陽公司”)因置換預售監管資金需要,擬向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請開立預售資金保函,保函金額為1.44億元,董事會同意公司按100%比例為濱陽公司本次現金保函業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保證范圍為主債權到期余額的100%(最高本金限額為1.44億元),具體內容以相關擔保文件為準。
(二)審議程序
公司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批準公司為資產負債率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及資產負債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分別提供總額度不超過77億元及31億元的新增擔保。公司本次為濱陽公司提供擔保在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授權范圍內,已經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批準,本次擔保前,公司對濱陽公司的擔保余額為14890萬元。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對控股子公司新增擔保額度的使用情況如下:
單位:億元
二、被擔保方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杭州濱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2年5月16日
2、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倉前街道倉興街114號301室
3、法定代表人:李周捷
4、注冊資本:10000萬元
5、經營范圍:房地產開發經營。
6、與公司關系:公司的全資子公司,系楓汀云邸項目的開發主體。
7、項目用地基本情況如下:
8、股東情況:公司間接持有其100%的股權。股權結構如下:
被擔保人信用狀況良好,不是失信被執行人。
三、擬簽訂擔保文件的主要內容
1、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2、擔保金額:公司為濱陽公司提供擔保的最高限額為主債權到期余額的100%(最高本金限額為1.44億元)
3、擔保期限: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日后三年止
4、擔保范圍:主合同項下不超過人民幣1.44億元的本金余額及利息(包括復利和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債權人實現債權與擔保權利而發生的費用等。
具體內容以相關擔保文件為準。
四、董事會意見
公司為濱陽公司申請預售資金保函業務提供擔保支持,有利于切實提高項目融資效率,保障項目的良好運作,符合公司的整體利益。鑒于目前濱陽公司經營穩健,財務狀況穩定,資信情況良好,公司本次為其提供擔保風險可控。
五、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總余額為1,811,287.93萬元,均為對控股子公司及參股公司的擔保,對外擔保總余額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76.96%,其中對合并報表外的參股公司提供的擔保總余額為363,678.21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5.45%。
公司不存在逾期擔保及涉及訴訟的擔保情況。
六、備查文件
1、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杭州濱江房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